每年小長假、黃金周,很多聽眾朋友旅游歸來,除了對祖國大好河山與風土人情的贊嘆感慨之外,有時會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,需要向旅游主管部門投訴。請問游客在出行前、旅游中該注意哪些問題保障自己合法權益?有了問題應當如何投訴?
答:建議廣大游客選擇合法有資質的旅游經營企業,簽定旅游合同,注意索取憑證。在行前請合理安排好出行的時間和線路,錯開高峰,避開人流集中的地方。也建議購買旅游保險,以防萬一。一旦發生問題,投訴的方式很簡單,一般采用書面形式投訴,如果在旅途中或者投訴事項簡單,也可以采取口頭投訴。投訴人應與投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,需要明確被投訴人、投訴問題及事由、具體訴求以及投訴人。
旅游主管部門受理的投訴的機構是各級旅游質量監督機構,旅游投訴可以在旅游合同結束90天內進行。但對于已經有關部門調解或者處理過的旅游糾紛,旅游質監部門不再受理。這里需要說明的是,旅游質監部門處理投訴實行的是調解制度,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,遵循自愿、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,促使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相互諒解,達成協議。盡管各級旅游質監機構都會盡最大努力促成雙方和解,但必須要說明的是,由于是調解,只要有一方不愿意接受調解,或不同意調解方案,調解就只能終止,由雙方根據合同約定,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