鹽城市阜寧縣的朱先生反映:曾經聽到我們節目里說殘疾人的小孩上公辦幼兒園的,可以享受學費減免50%的優惠。可是阜寧縣教育局那邊回復說沒有這個政策,說小孩自己殘疾才減免,家長殘疾沒有。
答:9月22日接到轉來反映問題的材料,阜寧縣教育局第一時間和反映人電話聯系了解具體情況,并和省教育廳資助中心進行政策咨詢,根據省物價局、財政廳、教育廳《關于進一步規范學前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蘇價費【2011】122號)文件中的第三條建立健全經費保障和扶困助學機制提出的政策,對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》人員子女的保育費,按照50%的比例予以減免;而全省學生資助政策當中只有殘疾兒童減免保育費和管理費。
9月25日上午再次與反映人聯系,向他說明收費文件的相關政策,我們已經向全縣各幼兒園進行宣傳,開學時兒童家長憑證減免保育費50%,反映人表示對此次處理結果滿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