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徐先生是秦淮區崗虹苑小區的住戶,2016年8月其私家車停在小區,被圍墻外面的樹給砸了,車險是人保公司的,并投保了不計免賠。事故發生后,保險公司說只能賠付70%,理由是找不到第三方,徐先生認為不合理,應該是全賠的。
經公司核實,標的保險期限2016-9-1至2017-9-1。2016年11月7日,在小區停放時被左前方樹干砸到。遞交理賠材料時,告知被保險人,停放受損,無法找到第三方,需扣除百分之三十,回執單由被保險人簽字確認。接訴后,人保南京分公司再次與客戶溝通解釋、協商處理,并致歉安撫,客戶認可已撤訴。
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《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》中提出“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,無法找到第三方的,實行30%的絕對免賠率”。經營車險業務的各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基本上都約定了這一條款。目前,多數保險公司都有機動車損失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,在投保車損險后可以投保這一附加險。